
近日信捷策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以下简称“清远金融监管分局”)对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指出该行在贷款业务中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罚单内容,清远金融监管分局依法对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5万元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罚:时任原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经理黎伙德、熊日扬、丘成埠均被处以警告;时任原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郑文,被禁止10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展现了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清远日报记者查询发现
今年以来 信捷策路
清远金融监管分局
已对多家金融机构进行处罚
3月,因“原工作人员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简称“华安财险清远中支”)罚款5万元,对时任华安财险清远中支连山营销服务部经理刘馨骏禁止进入保险业4年。
4月,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分支机构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简称“清远人保财险”)罚款合计38万元;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对时任清远人保财险副总经理黄文健、总经理助理郭邦佼,分别警告并罚款9万元和8万元;因“分支机构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对时任清远人保财险副总经理林传斌警告并罚款0.5万元;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分支机构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对时任清远人保财险机构业务部经理、商业团体保险部经理罗成警告并罚款合计1.5万元。
9月,因“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英德市支公司警告并罚款0.5万元,并对时任中国人寿英德市支公司组经理(代理人)钟美娥警告并罚款1万元、时任中国人寿英德市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吴贤警告并罚款0.5万元。
采写:吴畏
编辑:罗璐
校对:杜燕
编审: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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